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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關于組織申報2023年度瞪羚企業的通知
2024-04-12
各有關企業:
根據《關于支持瞪羚企業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杭高新〔2020〕11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開展2023年度瞪羚企業的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對象
財政級次在高新區(濱江)(含新遷入企業)、從事高新技術產業的法人企業。
二、認定條件
1. 企業屬于統計在庫的規上工業企業,或者規上服務業企業。
2. 企業屬于有效期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或者2023年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比重不低于3%的科技型企業。
3. 企業營業收入保持快速增長,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專精特新企業。企業屬于有效期內的國家“單項冠軍”企業、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隱形冠軍”企業或者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之一,2023年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且當年正增長。
(2)存量企業。2023年營業收入在1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近三年復合增長率不低于25%(復合增長率=
下同),且當年正增長;2023年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的,近三年復合增長率不低于15%,且當年正增長。
(3)新增企業。成立未滿三年的新注冊企業,2023年營業收入超過5000萬元。
(4)上市后備企業。企業屬于我區認定的上市后備企業,申請當年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且當年正增長。
申請當年營業收入超過10億元的企業,符合區領軍企業、領軍培育企業認定條件的,原則上不再認定為瞪羚企業。
三、支持政策
企業認定為2023年度瞪羚企業后,按《關于支持瞪羚企業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杭高新〔2020〕11號)享受2023年度扶持政策。
四、申報時間和申報方式
1、申報時間
第一批截至2024年5月22日
第二批截至2024年6月30日
2、申報方式
企業登錄杭州高新區(濱江)瞪羚企業申報管理工作平臺(網址:http://218.108.205.61:8888/dlqysb/page/login)進行線上申報,并提交以下資料:
(1)上傳2021-2023年的年度審計報告(要求PDF蓋章件),填寫的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以年度審計報告核定數為準,結果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2)上傳2021-2023年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審計報告(要求PDF蓋章件),填寫的研發費用以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審計報告中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總金額核定數為準,結果均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如果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可以用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代替。納稅申報表不作為研發費用核定依據。
(3)填寫主營業務或產品,上傳企業簡介(word版)。
(4)打印認定申請表,法人簽字(或簽章)、加蓋企業公章后上傳。
(5)房租補貼預申報。省級以上專精特新企業可在申請認定同時預申報房租補助,需上傳房租合同、發票和支付憑證,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其余企業在認定為瞪羚企業后另行組織扶持政策申報。
具體注冊、申報流程見附件1。
五、申報和審核程序
1、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線上申報。
2、屬地產業平臺、街道對企業申報資料進行初審和現場核實。
3、區經信局會同相關部門、各產業平臺、街道對通過初審的企業進行復審。
4、經區政府會議研究同意后,下達認定文件。
六、業務咨詢電話
1、產業平臺、街道
西興街道:張瀟駿89521875
長河街道:陳慧芝89521966
浦沿街道:高佳敏89522073
物聯網產業園發展服務中心:何亦淑88138090
互聯網產業園發展服務中心:田樹青87696015
江北科技園發展服務中心:劉崢88217869
白馬湖生態創意城管委會:袁彩燕87774520
智慧新天地發展服務中心:王瑾56971805
2、經信局
產業發展科:89520446
業務咨詢QQ群:720242346
附件1:高新區(濱江)2023年度瞪羚企業認定申報流程.pdf
附件2:關于支持瞪羚企業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pdf
杭州高新區(濱江)經信局
2024年4月8日